为贯彻落实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做到实处,2024年4月2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并举行文件会签仪式。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炀、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李福彬出席本次活动。
仪式上,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炀就《意见》制定背景进行介绍。她强调,检察机关作为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机关,应依法能动履职,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文件会签为契机,与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通力合作、密切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及时、准确掌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情况,共同探究困难、问题的解决方案,实现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工作双提升。宽城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李福彬表示,希望文件的会签能够更好的促进两个部门的合作,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为长春地区未成年司法保护工作提供基层样本。随后,两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会签仪式结束后,两部门共同组织在矫的未成年对象参观了宽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由司法社工进行帮教谈话,“桔子姐姐”未检团队向在矫的未成年对象赠送了团队制作的未成年人保护手册。
接下来,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与长春市宽城区司法局密切协作,依托宽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司法社工等专业资源,以“宽城护‘未’”线上平台为抓手,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针对性开展监督管理、教育矫治、社会帮扶,坚持监督与教育相结合,切实维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助力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检司携手”,共同开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