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活动安全规范,切实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了对辖区内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情况的专项检察工作,重点开展实地走访巡查,深入指定居所,监督消除安全隐患,以外部监督促公开公正,收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今年以来,宽城区人民检察院重视发挥案件管理部门内部协调与外部联络的中枢作用,通过打通内外监督渠道,助力刑事执行监督检察“双保险”。
一方面,建立内部文书移送机制。本院第三检察部与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协作,案件管理部门受理登记案件时,着重审查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情况,如有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将相关文书于24小时内移送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根据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人涉案情况、指定居所地点不同,建立指定居所检察监督台账,收集执行监督线索。
另一方面,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在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专项检察监督过程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有利于加深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刑事执行工作的了解,充分感受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力度,体会检察机关维护人民权益的温度,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表达权;同时,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职责,发挥监督职能,促进检察机关依法规范履职,提高办案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对检察机关主动邀请实地参与刑事执行检察这一举措,人民监督员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检察机关继续深化与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